鴻基建設機構

起源

       為鼓勵30年以上、結構安全有疑慮危險老舊房屋重建,政府2017年推出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」,只要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都同意,就可向地方政府申請危老重建,不受面積大小限制,並可享有容積獎勵,實施時程為10年。

適用範圍

       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其適用範圍,為都市計畫範圍內非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具有歷史、文化、藝術及紀念價值,且符合下列各款之一之合法建築物:

一、經建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規、災害防救法規通知限期拆除、逕予強制拆除,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者。

二、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。

三、屋齡三十年以上,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之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,且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設置昇降設備者。

前項合法建築物重建時,得合併鄰接之建築物基地或土地辦理。

危險老屋

容積獎勵

重建計畫範圍內之建築基地,政府視其實際需要,給予適度之建築容積獎勵:

1.建築容積獎勵
依照危老條例重建,最高可達建築基地 1.3 倍基準容積,或是 1.15 倍之原建築容積獎勵。

2.時程獎勵
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》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,依條例規定三年內時程容積獎勵為10%,已於2020年5月11日屆期,並自2020年5月12日起逐年遞減2%,至2025年5月11日時程獎勵將完全歸零。

3.規模獎勵

規模容積獎勵仍可以補足遞減的時程獎勵,但須整合更大基地面積才能滿足規模獎勵條件。有關規模容積獎勵,申請基地面積達200平方公尺以上可獎勵2%,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再獎勵0.5%。

稅賦減免

另外為鼓勵危險老屋重建,政府於2022年3月已核定,地價稅、房屋稅等稅捐減免更延長至2017年5月11日止。

政府網站相關連結:

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危老重建問與答(https://dba.gov.taipei/cp.aspx?n=087FAE87BF838F5A)

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危老重建專區(https://www.publicwork.ntpc.gov.tw/home.jsp?id=8a19b2e1b0929dea)

error: